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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滨海小学学生校内午餐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28 10:23 发布单位: 滨海小学(集团)滨海 浏览量: 150 【公开】

一、招标项目:深圳市宝安区滨海小学学生校内午餐配餐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四、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宝安区教育局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9】83号文)要求,我校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将于2019年6月起采用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

  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有配餐资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营养师配备,具配送中心场所使用证明,能提供完善的配送服务、安全保障及质量保障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深圳市宝安区滨海小学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2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确定午餐人数为准,投标公司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学生实际就餐人可能减少。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员情况不作任何保证。校内午餐配餐各种管理由《滨海小学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管理小组》负责。

  集体配餐单位为我校的配送方式必须为热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

五、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内注册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经营配送服务的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没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参与投标的配餐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或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须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厨房的量化评级表。有多家厨房的,只提供拟为滨海小学供餐之厨房数据。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厨房照片及内景图片,并说明中央厨房的管理、技术和人员亮点。有多家中央厨房的,只提供拟为滨海小学供餐之厨房数据。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

 (8)集体配餐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有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并提供主要供应商资质。

 (9)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1)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2)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72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近半年内(截止招标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包括所有食品、学生餐用具等)的送检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配餐品种。

 (17)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8)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19)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2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配送公司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1)中标企业需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向上级反应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备注;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证件、证书合同,交复印件(盖上公章),必要时验原件(按上面1至21顺序准备材料)

六、合同期限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2日

七、管理及要求

  1.因中标方配送的午餐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由中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为保证我校学生午餐正常用餐,每日配餐须于11:20前送到我校,配餐公司需有应急预案,防止配餐未能及时运送至我校而造成用餐延误。

  3.为确保饮食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权对中标方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察、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

八、标书要求

  (一)投标书要求:

  1.标书

  2.符合条件的文件复印件,相关说明的文字、图片资料。

  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注意事项

  1.标书要求A4纸应打印,不得有涂抹或修改。如有涂抹或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2.标书要求有五本,正本一本,副本四本,电子光盘一份,须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3.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19年5月6日16:30点前)现场递交至到学校办公室,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修改。

  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滨海小学办公室B栋304。

  收取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联系人:罗老师27869135

  4.我校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综合评分方法及步骤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小组的成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3.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餐品质量、供餐价格、服务亮点和优势等因素,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供餐企业的最终名次。

  4.我校将确定两家预中标单位,投票排第1的为首选供餐企业,投票排名第2的为备用供餐企业。学校将与首选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在首选供餐企业因故无法供应的时侯,则启动备用供餐企业。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和配餐企业协商确定后,由配餐企业向各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收取。

十、相关时间、地点安排

  1.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4月28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6: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15:00(北京时间)

  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分,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优选3家作为侯选配餐公司。

  4.实地现场考察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0日

  组织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到侯选配餐公司实地现场考察。

  5.无记名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15:00

  6.公示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5日

  7.开标地点:深圳宝安区滨海小学B403会议室

  滨海小学联系人:罗老师滨海小学办公室:27869135

  区教育局安全科:23019989区教育局纪检室:27751319

 深圳市宝安区滨海小学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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